2月20日上午,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党组会议暨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龙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究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等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拟定于3月2日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九届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州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了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一要点三计划”、《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立法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草案)》、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草案)》、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关于2022年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暨2023年工作打算和思路的报告的方案、关于新当选的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方案。
会议指出,州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拥护省委关于州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决策部署,凝聚力量敢担当、一以贯之抓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州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正风肃纪,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人大机关干部廉政意识、红线意识和法纪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闯、香根·边玛仁青、邓天友、李蓉、李云会、马孝林,秘书长宋福猛出席会议。
记者:张俊